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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实务常见问题答疑

by rcep_bcc_center
2024年2月7日
in RCEP动态

原产地证书是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或原产资格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护照”。优惠原产地证书作为出口货物在协定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必要的书面凭证,被喻为国际贸易的“通行证”“纸黄金”“优惠券”。本文将企业申请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时的常见问题汇总答疑,以便于企业更好地申请原产地证书。

问:企业如何申请海关原产地证书?

海关对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申请和签发已基本实现电子化。证书签发的流程包括:证书申报、证书审核和证书签发。

申请人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海关原产地证书—证书申请,或者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税费业务—原产地证管理—原产地证书签发,选择证书类型后进入证书申报页面,如实准确填报证书基本信息及货物信息。申请人录入信息时应注意页面提示的各栏目录入要求。

需要进行证书自助打印的申请人,应在首次申请证书前上传企业中英文印章及授权人员签名并完成授权。申请人须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印章管理”菜单,进行印章及签名的上传;此后,申请人进入“授权管理”页面—“印章签名授权”栏目,在已上传的印章及签名中选择默认印章及签名完成授权。

生产型企业可申请产品预审。在申请原产地证书时,通过预审的产品可便于审核人员确认其原产资格。

海关在审核原产地证书的过程中,对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或货物是否符合原产地标准开展审核,必要时可通过核查形式进行确认。

原产地证书审核通过后,企业须使用针式打印机在申领的空白证书上打印原产地证书,根据要求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授权人员签字后,到签证海关现场办理证书签发手续。对于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企业可使用具有自动双面打印功能的彩色打印机,在A4纸上自行打印原产地证书。

问:企业应在何时申请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原产地证书应在货物装运前或装运时申请。装运前申报不能确定船名及航次的证书,运输工具/号码栏可填写“BY SEA”“BY AIR”“BY ROAD”或其他运输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尼早期收获原产地证书》)可在该栏填写“***”。

问:货物装运后还能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吗?

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导致的原产地证书未在装运前申请,可在货物装运后申请补发。

大部分证书可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申请补发。但需要注意的是,《亚太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未明确补发事项,应在货物出口时或装运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ECFA原产地证书》)须在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日内申请补发。

大部分证书申请日期晚于出运日期即为补发。但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装运日起3日内申请不属于补发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装运次日起3日内申请不属于补发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装运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不属于补发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巴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日起15日内申请不属于补发情形;《ECFA原产地证书》申请日期晚于出口报关日期即为补发。

问:什么是更改证、重发证、更改重发证?

更改证:申请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时,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向原签证机关申请更改证书,并退回原签发证书。

重发证:已签发的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时,申请人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向原签证机关申请签发经认证的真实副本。

更改重发证:申请人要求更改已签发的证书内容,但原证书因被盗、遗失或损毁无法退回的,可在证书有效期内向原签证机关申请更改重发证书。

问:每份原产地证书可以录入多少项货物?如果超出项数限制怎样处理?

有项数限制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哥斯达黎加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哥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秘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ECFA原产地证书》规定不超过20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智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规定不超过50项。

无项数限制的包括:《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巴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柬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尼早期收获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中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RCEP原产地证书》),以及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和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如果一批货物的总项数超出了一份证书的项数限制,可将货物拆分为多份证书申报,每份证书申报的货物项数不超过该种证书限制的项数,发票号可用原发票号加上“-1、-2、-3……”表示。

问:如果唛头中包含特殊字符或图案,在证书申请时无法录入,申请人应如何操作?

申请人可以在唛头栏填写“SEE ATTACHMENT”(《ECFA原产地证书》填写“见附页”),并在证书背页贴唛,或用A4纸打印唛头。申请人打印证书后,须将证书和唛头页提交海关签证现场办理加盖印章等手续。对于《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如果唛头为图形或符号,应在唛头栏填写“I/S”或“IMAGE OR SYMBOL”。

问:如果贸易中存在第三方/中间商,申请人应如何申报?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在出口商或收货人后面填写英文“VIA”或“O/B”,或者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 PARTY”,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可在特殊条款栏填写“THIRD PARTY”,然后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国家(地区);其余证书应在申报页面勾选“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填写中间商名称、地址,并选择所在国家(地区),不可在证书其他栏目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公司不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应为驻在出口国(地区)及进口国(地区)以外国家(地区)的贸易方。

问:自助打印的证书和用空白证书套打有什么区别?

自助打印的证书使用彩色双面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打印版式包含海关印章签名及企业印章签名,企业无须到海关现场签证。自助打印证书与用空白证书套打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截至2023年6月,自助打印适用的证书类型包括:《中澳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巴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智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冰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格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中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ECFA原产地证书》《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输韩国、印度)、《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输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RCEP原产地证书》(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转口证明书、加工装配证书。

用空白证书套打的证书需使用自海关申领的空白证书,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并到海关现场签证。套打证书适用所有证书类型。

问: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持有效原产地证书,但在进口国(地区)享惠受阻应如何处理?

出口原产货物在进口国(地区)海关通关享惠受阻时,可以由出口成员国(地区)指定的原产地业务联络点负责向进口成员国(地区)海关指定的原产地业务联络点进行通关协调。

在我国,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合法正常的出口货物持真实有效的原产地证明,在进口成员国(地区)申报进口时无法顺利享受关税优惠待遇的,申请人可及时向签证机构或主管海关反馈准确翔实情况。确认需要中国海关向进口国(地区)海关进行享惠受阻协调的,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发起享惠受阻协调申请,海关将根据具体情况向进口国(地区)海关开展通关协调。

问:中国海关已正常签发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口国(地区)海关通知客户未能查询到原产地证书,该如何处理?

中国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可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业务应用—标准版应用—原产地证—原产地证书核查进行查询,或者直接复制原产地证书上的核查网址(http://origin.customs.gov.cn/)进行查询,或者登录“掌上海关”APP—服务—通关物流—CO/Approved Exporter Search进行查询。在核查网站无法查询到原产地证书数据时,常见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证书未归档;(2)发票号中的数字“0”和字母“O”混淆录入;(3)发票号中包含空格键或其他隐形字符;(4)发票号中特殊符号“-”的全角、半角输入法不同;(5)证书信息含有异常字符。

企业成功进行自助打印的证书,在打印结果确认时务必选择“是”,否则将影响证书自动归档。同时,证书申报时应避免录入异常字符,注意发票号中数字、特殊符号的规范录入。如果无法确定实际录入的发票号,可直接复制证书申报信息中的发票号进行查询。如果仍无法查询到证书,可联系签证机关协助排查原因并解决。

问:

如何查询出口货物在进口国(地区)的税率?

企业可登录商务部“外贸实务查询服务”网站(http://wmsw.mofcom.gov.cn/)查询主要贸易国家(地区)的进口税率(注:网站数据更新可能滞后,仅供参考,企业须以进口国家或地区海关税率为准),具体操作路径为:在“税费查询”模块选择“原产地”“目的地”,通过“查编码”功能选择“目的地编码”。由于各国(地区)10位商品编码不同,在“目的地编码”栏直接输入出口报关使用的10位编码或进口商提供的编码,可能存在无法查询的情况。因此,企业可通过点击“查编码”,在弹出页面中选择章节分类,然后进一步选择细化分类,直至最终确定进口国(地区)10位编码,点击“查询”即可查看该编码在进口国(地区)的基础税率及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税率。

此外,查询与我国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地区)进口税率还可登录“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点击首页的“协定税率”,选择“原产地”“目的地”,并通过 “编码查询”功能选择“商品编码”后查询。

表:海关常签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要点汇总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详见2023年第7期)

供稿:福州海关 广州海关 上海海关 南宁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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