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2月2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55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automotivos)反规避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将现行反倾销税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经由弯曲、斜切、雕刻、织锦纹、搪工艺加工的玻璃或其他已加工的玻璃,以便随后用于制造汽车业使用的夹层安全玻璃。涉案进口商的反倾销税如下:PSG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Vidros EIRELI为115.7%,FANAVID Fábrica Nacional de Vidros de Seguranca Ltda、MAP-Materiais de Alta Performance Ltda.、Mirai International Comercio, Importacao e Exportacao de Materiais Isolantes e de Seguranca Ltda.、Twinglass Vidros Ltda.、Vidroforte Industria e Comercio de Vidros Ltda以及其他进口商均为145.0%。该措施的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在反规避审查期间,未进口本案终裁所涉及玻璃的进口商,可要求将其从征税名单中排除。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7006.0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2月1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08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瑞典和泰国的硝酸铵(Ammonium Nitrate)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4年2月20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向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2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沙特阿拉伯及台湾地区的季戊四醇(Pentaerythrit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大陆345.15美元/吨、沙特阿拉伯300.15美元/吨和台湾地区499.01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05.42.90。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2月19日,摩洛哥工业、贸易、绿色与数字经济部发布第DDC/02/2024号公告,应摩洛哥国内企业CEM A BOIS DE L’ATLAS提交的申请,对进口涂层纤维板(法语:panneaux de fibres de bois revêtus)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由木纤维制成,表面覆盖有三聚氰胺装饰纸或装饰塑料片或片材。涉及摩洛哥海关编码4411.12.00.90、4411.13.00.90、4411.14.00.90、4411.92.00.90、4411.93.00.90和 4411.94.00.9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4年2月2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的反倾销以及对中国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作出的反补贴复审终裁建议,决定撤销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措施自2023年5月5日起生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综合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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