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备案业务分为企业备案、产品预审、申领员维护三部分。企业备案是指签证机关对原产地证书申报企业基本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管理。为不影响企业签证,企业应在第一批货物出运前申请备案登记。产品预审及申领员维护采取企业自愿备案原则。
原产地备案业务请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
(一)企业初次备案
企业备案
初次申请备案时,进入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提示进入备案申请页面,在备案申请界面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文档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平台等操作。
对于申请原产地备案的企业,不需提交纸面材料,仅需在企业备案界面上传以下三个部分内容。上传电子文档时,请您务必把图片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根据我们的经验,使用扫描仪扫描上传时将扫描仪分辨率设置为100,即可符合要求),否则系统会将图片自动压缩,反而导致图片分辨率过低看不清楚。
上传内容:
(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者三证合一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二)企业公章。
(三)企业中英文印章(中英文签证印章盖章样本)。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其他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若无则无法申领原产地证明书)。
申领员维护
原产地证申领员是指经法人授权,代表法人签署、申领原产地证的人员。申请原产地证应指定原产地证申领员办理,若无指定申领员,则需法人代表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凭标准格式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办理产地证相关业务。
原产地证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对申领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其不仅要熟悉产品的原料结构和加工工序,还要熟悉相关的原产地标准,具备一定的外贸知识和英语水平。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对原产地申领员实施维护,不维护申领员的企业则需法人代表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人员凭标准格式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授权书》办理相关产地证业务。每个申请人的维护原产地申领员应控制在3人以内,每名申领员不得维护成两个或以上企业的申领员。
需上传以下资料:
(一)完整填写申领员基本信息(真实准确的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
(二)上传申领员笔迹及中英文印章(仅自主打印企业需要)。
(三)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二)企业备案信息变更
原产地备案基本信息变更业务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业务种类及操作过程如下:
对于变更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等重要内容的。
申请人通过登录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更改企业信息,上传变更后营业执照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如果变更企业名称,同时上传新的中英文对照企业印章。
上传后在企业备案平台接收回执。
“多证合一”自动取得原产地备案资质企业初次登陆备案系统操作
新增外贸企业可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到海关机构申办原产地证书,不再需要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初次备案手续,仅需要进行备案信息变更,补充完善相关内容。此前,已获得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的企业可继续使用原发的《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或“一证两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申办原产地证书。
新增外贸企业在申报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时,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号栏应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分企业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部分企业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可登录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查询。
新增外贸企业需要维护申报员或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信息变更、产品原产地预审、原产地调查等业务,需使用电子口岸卡登陆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申请。
申领员变更
申领员的变更、添加、撤销可企业自主设置,无需经海关审核。
添加新申领员
在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新的申领员:上传新的申领员身份证。在申领员信息页面完整填写申领员基本信息(真实准确的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上传申领员笔迹及中英文印章(仅自主打印企业需要),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申领员撤销
企业人员离职后,应及时在备案平台中将离职人员做撤销申领员处理。
申领员的变更、添加、撤销可企业自主设置,无需经海关审核。
(三)产品预审
生产型企业实施产品预审,产品预审可以与企业备案分开进行,但需先完成企业备案。进行产品预审时,只需在系统平台上继续按要求上传相关产品预审信息材料即可。申请人通过登录原产地备案系统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发送电子申请。 海关审核通过后登录原产地备案系统原产地证书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回执。




鲁公网安备3702030237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