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RCEP区域金融银行合作会议召开。会议就加强RCEP区域国家金融银行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合作措施和机制建设等达成四点共识。会议强调,区域金融稳定特别需要加强金融合作。
会上,各国与会代表认为召开此次会议及时、重要,并积极表达了合作意愿。中国银行原副行长、中国交易银行50人论坛主席张燕玲,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创始秘书长、中国银行业协会原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助理兼国际金融局局长赵建平等与来自RCEP国家各银行机构代表展开交流,认为应充分利用RCEP区域开放带来的便利,共同应对严峻的金融形势,着力加强金融合作及银行合作,发挥好银行在RCEP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席、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执行理事长许宁宁在致辞中表示,RCEP协定生效实施已十个月,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政经形势,加强RCEP区域金融银行界合作,有益于RCEP区域国家工商界合作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建设,开发区域经济增长潜力和空间,共同应对当前全球及区域金融面临的严峻形势。
会上,许宁宁就当前加强RCEP区域金融银行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经与会代表交流作为达成的《会议共识》:
一是充分意识到当前RCEP区域各国合作的程度和成效直接关系到各国经济和民生。区域金融稳定特别需要加强金融合作,RCEP各方应切实为合作注入更多正能量,履行好RCEP协定中第八章“金融服务”的承诺。
二是RCEP区域各国财政金融政策及措施应增进沟通、协调。东盟是RCEP的发起者和主导者,在东盟地区将于今年11月中旬先后召开的三大峰会(即东亚系列峰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APEC峰会),期待推进达成包括财政金融在内的合作共识。
三是RCEP区域各国银行间有必要、有责任加强合作。加强区域银行合作,是抵御国际金融动荡的当务之急。RCEP区域各国银行间应以合作发展的理念增进互信,以建立健全银行间合作机制抓住RCEP开放机遇、提高应对挑战的应有合作水平。
四是增进RCEP区域各国银行界与工商界合作。银行应在助力RCEP协定释放红利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区域内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协助企业规避金融风险。为发展互联互通和数字经济、扩大贸易和投资规模、提升产业链与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RCEP区域各国银行应加强合作、彰显银行作为,共同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此外,许宁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以来,国际经济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接连调低全球及本国经济增长预期,通胀压力明显加大,全球滞胀日益突显。面对严峻形势,RCEP区域各国唯有增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RCEP协定中规定的各项规则不仅有助于各国金融企业拓展区域市场,还会吸引更多境外金融机构来本国经营,为各国国内金融市场注入活力。RCEP协定的实施将为区域各国增进金融银行合作提供便利。
会议由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主办,以线下线上形式召开。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原司长吕克俭主持会议,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秘书长刘欣通报了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近期工作。此次会议吸引了国内三十多个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四十多个RCEP国家商协会的领导人以及二百多位企业家代表参会。
来源:中国东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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